随着纳税信用社会影响力的提升,激励制度的形成,如今,越多企业纳税人感受到纳税信用对企业发展的助力:商务合作易成功;交易风险降低;办税便利;营运成本减少……那么,纳税信用登记怎么评定?能为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纳税信用等级
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周期为一年的1月1日——12月31日),纳税信用等级共分为A、B、M、C、D共五级。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确定。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常见指标信息:
1、涉税申报信心
2、税(费)款缴纳信息
3、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
4、登记与账簿信息
非经常性指标信息:
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税务稽查信息
直接判为D级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善意接收虚开发票
2、在规定期限内未补交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情形
纳税人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将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则从90分起评。因此不同纳税人的起评分不同。
扣分指标及其扣分标准
未履行扣缴义务,按次扣3分
账目混乱、残缺、原始凭证不合法、不真实,扣11分
未按期填报财务报表,按次扣3分
未按期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款,按次扣5分
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扣11分
银行账号开立、变更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扣5分
银行账户设置数大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数,扣11分
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激励措施
A级
1、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2、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3、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4、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5、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B级
税务机关实施正常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激励措施。
M级
1、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2、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C级
税务机关应依法从严管理,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采取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管理措施。
D级
1、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3、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5、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6、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7、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8、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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