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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需要注意哪些税收问题?

2020-10-09 16:37:11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税收问题

个体经济作为现如今我国大力支持的经济主体,不过对于大部分的个体工商户们来说,基本都不太了解关于税收方面的一些知识,比如说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所得税吗?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吗?在日常的经营中都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呢?接下来就和君林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个体工商户需要注意哪些税收问题?

一、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案是不需要,在个体工商户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所以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哪些税

个体工商户缴税是需要看营业额达到多少的,在起征点以下不用缴税,超过了是需要缴税。

个体工商户缴税标准:

1、查账征收

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增值税: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

营业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城建税: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教育附加费: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费: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2、核定征收

采用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经营的区域、地段、营业面积、设备等核定一个月应缴纳的税款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注:如果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起征点达不到2万元,可以免征收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当然各地区的起征点有所不同,具体看当地情况。

三、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吗

是可以的,但是个体工商户需要满足自身的会计核算是健全的,并且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这样就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四、个体工商户建账要求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规定:

“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五、个体户到外地经营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持税务登记副本和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六、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能否在税前扣除?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个体工商户需要注意的一些常见的税务问题,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虽然经营是比较简单,但是在管理上也是十分的严格的,所以在实际经营的时候,也是可以对相关的一些税务知识进行充分的了解,避免影响到自身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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