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直是一个贸易自由港,它不仅地理位置优越,同时有着“低税率、鼓励运营”的政策优势。在税务征收方面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内地企业在港注册香港公司,只需就来源于香港的利润缴纳利得税,产生于香港以外的利润无须缴税。
不少的中国内地企业都选择在香港设立公司。除了是出于税收优势考虑之外,也是因为它外贸自由、资金灵活等诸多利好因素。
不过,香港公司注册成立以后并不代表着就能够一劳永逸了。以下所列举的几个关键点,是需要企业特别留意的。
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的通告:2018年3月1日起,公司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也称SCR建册。
也就是说所有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都需要对重要控制人进行登记在册。作为公司的重要控制人,仅需要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5%以上;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超过25%的表决权; ❏ 直接或间接持有任命或罢免公司大多数董事的权利; ❏ 有权利或实际上对公司发挥或行使重大影响力或者控制; ❏ 有权利或实际上对某信托或商号的活动发挥或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且就该公司而言符合首4个条件中的任何1个条件。
下面以几个简单的例子进行说明:
第一种情况:甲持有A公司100%的股份,则甲为A公司的重要控制人。
第二种情况:B公司有乙、丙、丁三位股东,乙和丙持有公司25%以上股份,因此均为B公司的重要控制人。
第三种情况:戊持有C公司100%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100%股份,则戊和C公司就都是D公司的重要控制人。
年审是必不可少的
根据香港法例,香港公司成立满周年时须办理年审手续,以继续合法经营。年审的内容包括了:
■ 商业登记证:每年需更新,价格会随政府的调整而浮动。 ■ 公司年报:每年提交公司周年申报表。 ■ 法定秘书:是在香港成立公司的必备条件。 ■ 注册地址:是在香港成立公司的必备条件。 ■ 商务秘书服务:代接听电话,接收传真,代收商务信件,政府银行信件,及时回馈资讯等等。
每年都需要理帐报税
前文我们说到,很多内地企业都愿意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利于税务的筹划,而税务筹划却不代表不用报税。
香港公司法及税务条例规定,香港有限公司无论是否有利润,每年都必须理账审计(亦称核数师报告),向股东、董事及税务局申报公司的财务状况。
香港公司每12个月为一个审计周期,而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最多会在第18个月开启首次审计报税。在第一次申报税务的时候,执业会计师会为新公司确认财务年度结算日,之后的所有税务申报期则按照第一次确认的结算日进行申报了。
由于香港政府的财政年度周期从每年的4月1号至次年的3月31日。所以如果香港公司在内地没有任何关联公司,可以选择3月31日作为公司财务年度年结日;如果有内地附属公司或者关联公司,则可以用12月31日作为年结日,以方便后续处理相关联的账务。
香港税务局明文规定,是否报税不以收到利得税表为准,凡是到了报税期的香港公司都必须报税。所以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若没收到报税表,并不代表无需理账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