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自然人股东王总100%控股,企业净资产200万元,公司属于认缴的,实收资本为0元。
那么,自然人股东王总可以0元转让股权吗?个税上是否存在风险?
答复:这笔股权转让业务肯定存在税务风险。当时股东实缴为0元,只是代表财产转让的原值为0元,并不代表财产转让的收入就可以是0元,若是你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则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局照样给你核定转让价格。
建议你按照净资产比例核定的卖价来缴纳个税。个人所得税=200*100%*20%=40万元
所以,你的股权你虽然0元转让,但是并不意味着你个税上就可以0元缴纳!
注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条件有两个:一是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较之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明显偏低;二是无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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