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板都喜欢自己持股或者让亲戚代持,其实这种持股方式并不是最佳的选择,因为存在税负高的问题。
那老板到底怎么持股更好?我们今天就来谈一下。
股东股息分红一般金额都较大,20点算下来,也要交一笔很高的个税,换做哪个老板都是不太情愿的,如果是公司持股的话,按照企业民营分红免税的规定,一份钱个税也不用交。
毕竟股份不大可能会一直集中在一股东身上,公司需要发展壮大,就需要进行融资或者股份转让,这也是需要缴纳20%个税的。
如果变卖掉公司,收回的金额超过了创业时投资的成本,那么这部分差额也是算作老板利润的,同样要按照差额的20%交纳个税。
既然20%的个税税负高,有没有办法来合理节税,降低税负呢?
有,可以选择合伙企业持股或者有限公司持股的方式降低税负。
有人说合伙企业持股要交两种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压根没有节税的效果。 其实你有所不知,合伙企业不属于法人,所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企业上面的股东,缴纳个税就可以了。 那么又要问了,两种持股方式都要缴纳个税,还不是一样吗? 你也可以转念想想,在税务上无法免除,那换种方式,更换缴纳地区行不行,其实这是可行的一种办法。 比如你的企业注册地在广州,那么你就得按广州的税收政策缴纳个税,如果合伙企业选择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缴纳,因为招商引资,有些地方会有个税分成的优惠,比如你的企业交了20%的个税,那么地方上会按照上缴的个税的35%返还给企业,这其实也是间接的帮助企业节税了。 合伙企业持股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间接控制其他公司的股权,比如:你作为甲合伙企业的GP,拥有其2%的股权,同时甲公司拥有乙公司20%的股权,那么你是可以直接控制着乙公司20%的股权的。 按照公司居民企业免税的规定,有限公司持股的股东分红是免税,那么股东就可以把省出来的钱拿来开拓市场,或者继续开公司等等。 但是有限公司持股也有一些弊端,比如:你想要卖掉甲公司,把甲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时,是要缴纳35%的企业所得税的,而你再从乙公司分成,又要交20%的个税,所以总体来说税负是很高的。 有一个办法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就是先把甲公司的利润分完,再把甲公司卖掉,这样甲公司利润一分完,根据公司居民企业免税的规定,乙公司就不用缴税了。 可以看出,有限公司持股比较适合分红,走长期发展路线,不太适合公司变卖的短期路线。 综上,自然人持股或者所谓个人持股,在税负上还是有压力的,对于企业而言可以选择合伙企业持股或者有限公司持股的方式,这样既能有效节税,同时又能省出钱开拓事业,而且对于公司的全面发展也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