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虚增货币资金和未按规定披露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正中珠江会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均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经专业机构评估,投资者实际损失为24.59亿元。
这件事引发了非常大的震动,有三点特别之处:
据悉,有5.5万人参与了投资,他们多是中小投资者,由于亏损的数额较少,选择诉讼的话,诉讼费用太高,并且与上市企业斗法,胜率也不高,很多投资者权衡之后,还是选择了息事宁人。这也间接导致了之后骗局的一发不可收拾,而此次是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直接参与集体诉讼,所以底气就足了,而且效率特别高。 24.59亿!这在A股市场算是首例这么高赔偿金的案例了。在新《证券法》修订之前,由于证监会行政处只能对康美药业处于“60万”金额的顶额罚款,这对于涉案金额如此高的公司而言,根本构不成什么威胁,而在新《证券法》发布之后,按照国务院金融委要求,对涉案金额高,影响恶劣的案件将采用集体诉讼,索赔并处于严重处罚,极大增加了证券公司的违法成本。 此案不仅仅对康美直接参案人员进行处罚,而且还包括了参与审计的会计事务所,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因为过去公司进行作假,会计事务所认为和他们没有干系,他们只是执行人,拿到签字费就行了,而这次不同,如果公司赔偿款还不上了,会计事务所要顶上,承担赔偿的责任,这对于会计事务所包庇,伙同违法有很强的威慑力。
而这也警醒企业一定要真实、诚信,切不可做虚假年报,糊弄投资者或者客户,不然迟早要玩完,而很多老板觉得工商部门随机抽查查不到自己,在年报上就随便填,或者为了数据好看就往高了填,这万万不可,一旦查到,很可能就涉嫌虚假年报了,赔偿、罚款、黑名单等等都跑不了的。
而作为投资者更应该擦亮眼睛,认真审慎的对公司的年报进行细致分析,这样才能避免受骗,这里有几点审查的要点,供大家学习:
(3)结合公司的投资项目分析对外负债与财务费用的关系。如果公司对外负债很高,但财务费很少,在建工程(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显示)金额也不高,则可能存在通过滥用利息资本化操控利润的嫌疑。 (4)观测是否存在销售收入与营业利润大幅上升,同时存货大幅上升、存货周转率下降的现象。如果存在这种现象则可能存在虚构销售或少结转成本的可能。
来源:新华视点(记者:李雄鹰)、约牛金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