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东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
纳税(扣缴)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二)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三)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 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四)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以上五点小笔记记起来哦,等需要的时候就不需要到处查找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