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类公司基本上都是与建筑项目挂钩,很多都是项目中标后分包出去,咨询公司在中间收取一个项目管理费。管理费就是咨询类公司的营业额,账面上基本没有成本,但实际上是花出去很多的费用,比如居间费,但因为没有成本费用回来,基本上企业的利润额就是收取的管理费。显然,企业是有成本支出的,只是不能入账,如何取得成本支出成了咨询类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那么咨询类公司该如何做好税收筹划,合理降低税负压力呢?我们可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征收来解决,让个人独资企业代替企业直接进行业务承接,处理管理费;或者将业务分包给个人独资企业解决居间费用,用核定征收的方式解决无票支出的问题。当然,个人独资直接进行业务承接,需要我们的管理费用一年不能超过500万,因为超过500万就是一般纳税人了,不能进行核定征收,而解决居间费用超过500万的话可以用多家一起来解决,再多都是可以解决的。
比如我们要解决500万的成本费用,用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征收解决,在现行政策下,只需要缴纳税费8.22万(增值税1%,附加0.06%,个税核定0.6%)。而如果缺少成本,虚高利润500万就需要缴纳125万的所得税。我们在解决问题时,一定要在业务发生的时候就做好筹划,不要等到最后才来解决,因为个人独资成立时间在业务发生后会被认定虚开。如果确实时间来不及可以用自然人代开的方式进行解决,解决500万的成本费用只需要缴纳7.72万的税费。
不管是个人独资解决,还是用自然人代开,都需要运用核定征收政策才可以,核定征收本来就是专门解决成本问题的一种处罚手段,结果逐渐演变为一种政策。
1、自然人代开,总税率1.56%;
2、个独以及个体户核定征收,出核定通知书,核定个税0.6%;
3、财政奖励政策,奖励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增值税地方留存占50%,所得税地方留存占40%;
4、股权转让出核定通知书等等。
享受政策无需实体办公,只需要在当地成立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进行资金结算,保证业务真实就可以享受到政策,非常方便。
节税千万条,安全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