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法自2021年9月1号正式施行。很多财务人员觉得城建税是个小税种,计税方法很简单,但实务中城建税也有很多被我们忽略的细微之处。小编带你了解城建税有哪些值得我们关注的地方呢?城建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免抵税额-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留抵退税额**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应当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税额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代扣代缴增值税,但不需要代扣代缴城建税。境内企业进口货物,在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增值税,但不需要缴纳城建税。生产企业享受出口免抵退增值税税收优惠,注意需要按免抵税额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免抵税额是免抵退税额与应退税额的差额。免抵税额是退税抵掉内销部分的应纳税额,但是对应内销部分的城建税就不能抵掉,免抵税额需要补缴城建税了。城建税以两税依法实际缴纳的金额作为计税基础,所以两税减免,同样减免城建税。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可以在以后申报期扣除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可以在以后纳税申报继续扣除。
但是涉及到增值税、消费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不退还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7、 如果少缴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是否需要补缴?
纳税人少缴增值税、消费税,少缴的城建税同样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风险。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税务机关查补两税的滞纳金和罚款。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2021年8月起,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分别与附加税申报表整合。附加税费申报表将作为主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或附表,基础数据自动带入,简化操作。 (政策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城建税虽然税种小,但也有特别之处!税务管理越来越重要,有税务难题,欢迎咨询君林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