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社会已经逐渐步入了信用经济时代,共享经济、无现金社会等,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来说,信用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况且税务机关针对A级纳税人有许多激励措施,对D级纳税人也设有不少的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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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A级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1、主要向社会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
2、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3、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4、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5、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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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D级纳税人,税务机关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公开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3、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5、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6、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7、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8、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当然除了针对纳税信用A级与D级的措施,还有对其他纳税信用的激励措施,也就是银税互动。
如果企业被评较低等级的纳税信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1、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2、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3、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注: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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